可持續發展掛鈎債券:我們的評估框架
安盛投資管理深信,若投資者在投資組合中承認並回應氣候變化和可持續發展問題,他們將具備更有利的優勢。這促使我們密切關注一種新出現的固定收益
資產類別:可持續發展掛鈎債券(SLB)。
SLB與綠色、社會責任及可持續發展債券(GSSB)並不相同,好幾年來,我們為了在GSSB市場中取得領先地位而作了各種努力。有別於GSSB,SLB並非「所得款項用途」工具,它們就像傳統債務一樣,是一般用途債券。然而,它們確實是為氣候變化和其他環境和社會挑戰提供資金的新機會,而且還有可能為我們的客戶帶來長期可持續的業績。
SLB與傳統債券的主要區別在於,SLB融入了與環境、社會及管治(ESG)因素相關的目標。根據國際資本市場協會(ICMA)制訂的SLB原則,它們是
「......任何類型的債券工具,其財務及/或結構特徵可能因發行人是否達到既定的可持續發展/ESG目標而有所不同。這些目標(i)透過既定的關鍵績效指標(KPI)衡量,並(ii)按既定的可持續發展表現目標進行評估1 」。
簡言之,若SLB發行人未能達到其既定的可持續發展表現目標,它必須向其投資者支付更多票息;若成功達成目標,則仍然支付相同的票息。不過,這跟貪婪的投資者希望SLB發行人無法達成其可持續發展目標無關,而是關乎安盛投資管理這樣的責任型投資者利用SLB來激勵企業採取我們認為長遠將惠及彼此的行為。
因此,SLB可以作為有力的手段,尤其是(但不僅限於)為高排放的發行人提供資金,協助它們轉向更可持續的商業模式。GSSB聚焦於要融資的特定項目和資產,而SLB則在發行人的ESG抱負和債券的財務特徵之間建立聯繫。發行人的可持續發展策略可能已構成我們GSSB評估流程的一部分,而就SLB而言,則成為核心特徵。縱使存在差異,但我們看到這兩種工具有着一個共同的問題:對於何謂高質素的SLB還未達成共識。因此,安盛投資管理決定闡明其評估SLB的專有框架,我們在下面可供下載的文件中列出了我們的評估方法和標準。
我們想強調的是,與GSSB相反,SLB不是我們綠色投資和影響力投資的一部分,而是我們轉型投資的一部分。我們認為,除了透過GSSB實施綠色投資和影響力投資策略外,SLB和「所得款項用途」轉型債券都與轉型融資工具相關,這些工具將讓安盛投資管理在推動有關轉型方面發揮積極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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